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<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“人人持证、技能河南”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教职成〔2021〕504 号)文件的要求,经济管理学院严格按照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制定的“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工作流程指南”,严格对照相关职业(工种)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,按照在校期间专业课程考核(项目化/技能考核)与素质能力考核(平时学习过程中的考勤、提问、作业、项目实训、团队精神、合作能力等)相结合的方式,对我院2024届毕业生进行了过程化自主认定,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拟认定人员共计_641_人。其中餐厅服务员高级工(3级) 135 人, 互联网营销师 (直播销售员)高级工(3级) 38 人,_电子商务师(网商) 高级工(3级)_392_人,物流服务师 高级工(3级)_30_人,茶艺师 高级工(3级)_46人。通过考核,拟认定相关技能等级人员名单见附件。